按照学院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现对督导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深入学习领会中省市委和学院党委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省市委和学院党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紧紧依靠各院部党总支和处室党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把督导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振奋精神,忠于职守,团结协作,树立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学院党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向所督导的院部处室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所督导院部处室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全程参与指导所督导院部处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传达市委和学院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及时向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督导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集中学习培训。督导组负责同志参加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学院领导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督导组与所督导院部处室主要领导同志进行前期沟通。
2.收集有关情况。纪委、组织人事处根据各自掌握和班子研判情况,对有关院部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主要问题,培训会后以适当形式向督导组通报。
3.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培训会后,督导组根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并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院部处室实际情况,起草督导组组长在院部处室动员会上的讲话稿。通知院部处室准备有关材料。
4.审阅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审阅所督导院部处室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组长适时与所督导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商定动员大会召开时间等事宜。活动启动后,根据进展情况督导组联络员适时向院部处室党组织提供民主评议样表进行测评。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班子的一员,欢迎他们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集体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1.启动部署工作。督导组与督导单位商定工作方案和各单位实施方案及动员大会等事宜。公布监督电话,对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作出承诺。监督电话由各督导组确定。
2.了解教育活动准备情况。听取院部处室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提出意见建议。促请院部处室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手机负面信息管控和舆论引导。
3.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组织,书记主持会议并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学院党委有关精神,提出有关要求。
4.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动员大会结束后,督导组进行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范围一般为:院部处室副县级以上干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商定。
谈话口径为:请对所督导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谈谈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和组内人员摆布。提前发放谈话预告,请谈话对象做好准备。主要领导同志的谈话要整理要点,反映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也要整理要点。
5.了解征求意见情况。督促指导所督导单位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干部群众意见。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及时送督导组。督导组要提前介入,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等形式,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的倾向。
6.汇总上报情况。督导组汇总形成所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简要情况报告(可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
1.通报情况,谈话提醒。督导组根据纪委、组织人事处通报的有关情况,结合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左右,形成掌握的院部处室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分别报纪委和组织人事处审定。
督导组根据纪委、组织人事处反馈意见,形成通报和谈话提醒的正式材料,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向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通报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谈话提醒时,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领导干部,由督导组会同院部处室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领导干部和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党员干部,可委托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同时,督促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生活会前。
2.审阅对照检查材料。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送督导组审阅,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5个部分,即: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贯彻“八项规定”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等,重点放在后3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3.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提前审阅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制定的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等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1天左右。民主生活会期间,无特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不要安排出差、出访。督导组全程参与,并统筹兼顾,搞好衔接,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参会的督导组负责同志,可按纪委、组织人事处的反馈意见,结合会前准备情况,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向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反馈。对没有按照院党委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会同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进行评价后,委托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进行反馈,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上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要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前,督导组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5.上报专题报告。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督导组要督促院部处室党组织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程序报纪委和组织人事处。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1.审阅整改方案。督促所督导单位对领导班子及其每个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导组要审阅把关,提出意见。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做到及时整改、逐人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要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具体范围由督导组商院部处室党组织确定。
2.提出正风肃纪意见建议。对所督导单位查找问题、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对围绕反对“四风”,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着力解决接收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解。在充分听取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督促检查“销号办结”和制度建设情况。对所督导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是否对征集的问题是否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是否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解决时限;对所督导单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是否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作了修订完善。督促所督导单位着重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督促指导院部处室党组织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等制度措施,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五)总结工作
1.督促总结。根据所督导院部处室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督导组与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商量沟通后,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由院部党总支书记、处室党支部书记主持并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督导组组长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2.撰写报告。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要对所督导院部处室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咸阳职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