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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近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分三个茬次依次开展,我院属于第二茬次。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会议和第十二督导组会议精神,第二茬次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延至5月底。现就近期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三问三学”活动。在前期活动基础上,要至少再确定3个专题开展学习讨论。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有书面发言材料,至少邀请市委督导组参加1个专题的学习讨论活动。

二、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声、集民智”活动。院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联系的院部处室蹲点3天以上,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师生、听课评课等,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查找班子及其成员在“四风”方面问题至少5条以上,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向班子成员进行反馈。

三、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理论考试准备工作。根据市委实践办安排,拟定于6月上旬进行教育实践活动理论考试。考试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考试内容为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中央规定的四本书;市教育实践办公室编写的资料要点摘编。考试具体分为三个层面进行:第一层面由市委实践办组织考试,参加人员为:学院主要领导1人,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1人;副县级领导干部随机抽取3人。第二层面由市委第十二督导组监考、院党委组织考试,参加人员为:未参加市委考试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第三层面由院群教办统一安排,各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及各督导组组织考试,参加人员为:其他所有党员干部。参加考试其中有2人不及格,本单位必须补学补考。考试题目已在《咸阳党建网》刊登,请各部门党员干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应考准备。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根据省市委督导组要求,对照检查材料分为五部分:(一)执行政治组织纪律情况;(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三)“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四)“四风”问题产生的原因;(五)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各位党员干部要认真检查、深刻反省、反复修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须经各督导组组长审阅签字后,于5月13前交群教办,经院党委书记审阅签字后报市委第十二督导组;其他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经本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在所在部门归档。

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5月12日,第十二督导组要对各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群教办要及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迎接市委督导组检查。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资料分为前期准备、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及查改整治四方面内容,具体要求为:

(一)前期准备: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成立本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构。其他前期准备工作材料。

(二)学习教育:领导动员讲话等动员大会资料。班子学习记录等资料,时间、地点、内容清楚,必须有不少于8次的集中封闭学习安排。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资料,学习笔记应完成规定篇目,原则上不少于一万字。专题讨论结合部门实际组织1-3次,督导组至少参加一次,党员干部发言稿原则上要手写。其他学习教育环节资料。

(三)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内部征求意见资料。五必见征求意见资料。其他征求意见环节资料。

(四)查改整治:结合部门实际,围绕“四风”问题,进行“五项”专项整治活动形成的资料等。

六、要对第一阶段查找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重点抓好文风会风、协调机构、外聘人员、“三公”经费、管理效能等专项治理。

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2014-05-09